我見過的針對比特幣的擔憂之一是聲稱這是一個龐氏騙局。該論點表明,由於比特幣網絡繼續依賴新買家,最終隨著新買家精疲力竭,比特幣網絡的價格將崩潰。
因此,本文通過將比特幣與具有龐氏式字符的系統進行比較和對比,認真審視了這種擔憂,看看這種說法是否成立。
簡短的版本是,比特幣在狹隘或廣泛的範圍內都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但讓我們深入了解為什麼會這樣。
定義龐氏騙局
要從比特幣作為龐氏騙局的話題開始,我們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
以下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如何定義它:
由於合法收入很少或根本沒有,龐氏騙局需要不斷的新資金流才能生存。當很難招募新投資者時,或者當大量現有投資者兌現時,這些計劃往往會崩潰。
龐氏騙局以查爾斯·龐氏(Charles Ponzi)命名,他在20世紀20年代用郵票套利計劃欺騙了投資者。」
監管機構進一步列出了要尋找的紅旗(警告信號):
這是一套很好的評判標準。接下來,我們可以對照來看看比特幣有多少個符合的特徵(如果有的話)。
比特幣的推出過程
在我們開始將比特幣與上述列表逐一比較之前,我們可以先回顧一下比特幣是如何推出的。
2008年8月,有人自稱中本聰 (Satoshi Nakamoto) 創建了比特幣網站。
兩個月後的2008年10月,中本聰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本文件解釋了該技術將如何工作,包括「雙花支出」問題的解決方案。它是以學術研究論文的格式和風格編寫的,因為它提出了一項重大的技術突破,為與數字稀缺相關的著名計算機科學挑戰提供了創新方案。它沒有包含變有錢或任何報酬的承諾。
然後,三個月後的2009年1月,中本聰發布了最初的比特幣軟體。在區塊鏈的自定義創世區塊中,他嵌入了一篇關於《倫敦時報》報導銀行救助的有時間戳的文章標題。這不可辯駁地證明了該幣沒有預開採,並為該項目定下了解構法幣系統的基調。從那以後,他花了六天時間完成系統測試,並於1月9日發布了比特幣源代碼,產生了包含前50個可消費比特幣的1號區塊。到1月10日,計算機科學家哈爾·芬尼(Hal Finney)在推特上公開表示他也在運行比特幣軟體。從一開始,中本聰就通過向哈爾發送比特幣來測試該系統。
更令人讚嘆的是,由於中本聰在自己推出開源比特幣軟體前兩個多月就演示了如何使用白皮書做到這一點,因此在技術上,任何人都有可能使用新發現的知識在他面前推出一個競爭版本。這在技術上是完全公開的,中本聰在啟動該項目的第一個版本之前,就大方放棄了關鍵技術突破的專利與控制權。在白皮書發布和軟體發布之間,他在密碼學郵件列表中公開回答問題,回應其他幾位密碼學家的批評。這幾乎就像學術論文答辯一樣,若其中幾位密碼學家動了私心,他們完全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從他那裡「竊取」該項目並搶先上線。
推出後,一套被廣泛認為屬於中本聰的設備在第一年仍然是大型比特幣礦工。採礦需要不斷驗證網絡的交易,而比特幣當時沒有美元報價。隨著採礦業在網絡上越來越混亂,隨著時間的推移,他逐漸減少了採礦量。據信,在比特幣的早期,他開采了近100萬個比特幣,並且從未從最初的地址移動過。他本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數十億美元的利潤兌現,但到目前為止,該項目在十多年裡都沒有兌現。目前還不知道他是否還活著,但除了一些用於測試傳送的早期比特幣外,他的大部分幣都沒有移動過。
不久之後,他將網站域名的所有權轉給其他人,從那時起,比特幣一直在開發社區中自我維持,完全沒有中本聰的投入。
比特幣是開源的,並在世界各地分發。區塊鍊是公開的、透明的、可驗證的、可審計和分析的。任何人或公司都可以對整個區塊鏈進行分析,並查看哪些比特幣正在移動或留在各種地址。開源完整節點(Full Node)可以在基本家用電腦上運行,並可以審計比特幣的全部貨幣供應量和其他指標。
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可以將比特幣與龐氏騙局的紅旗指標逐一進行對比。
投資回報:從未承諾
中本聰從未承諾過任何投資回報,更不用說高投資回報或持續的投資回報了。事實上,比特幣在存在的第一個十年裡被稱為極高波動性的資產。在最初的第一年半裡,比特幣甚至沒有可引用的市場價格,此後價格波動亦極為劇烈。
中本聰的在線文稿至今仍然存在,他幾乎從未談論過金融收益。他主要寫技術方面、自由、現代銀行系統的問題等。中本聰寫作大多像程序員,偶爾像經濟學家,但從不像推銷員。
我們必須非常深入地尋找他討論比特幣真正有價值的例子。當他確實談論比特幣的本金價值或價格時,他非常實事求是地談論了如何將其與供需聯繫起來(無論是通膨的還是通縮的),並承認該項目的結果存在大量不確定性。
承諾過高或持續的投資回報是龐氏騙局的最常見危險信號,而中本聰最初的比特幣,完全沒有這些特徵。
隨著時間的推移,雖然比特幣投資者經常預測非常高的價格,但那是市場自發的預期,項目本身的底層代碼與發起者並沒有這些承諾屬性。
開源:保密的對立面
大多數龐氏騙局都依賴於保密性。如果投資者發現他們擁有的一筆投資實際上是龐氏騙局,他們會試圖立即撤資。這種保密性使市場無法在發現秘密之前為投資適當定價。
例如,伯尼·馬多夫(Bernie Madoff)計劃的投資者認為他們擁有各種真實資產。實際上,早期的投資者回報只是從新投資者的流入資金中支付,而不是從實際投資中賺錢。他們在投資說明書上列出的投資全部是假的,而且對於任何客戶來說,幾乎不可能核實其真偽。
然而,比特幣在一組完全相反的原理上工作。作為需要多數人共識才能更改的開源軟體,每一行代碼都是公開透明的,任何中央當局都無法單方面更改它。比特幣的一個關鍵原則是:「驗證而非信任」(Don't Trust, Verify)。運行一個完整節點的軟體可以免費下載並在普通個人電腦上運行,並且可以審計整個區塊鍊和全部的資金供應量。它不依賴於某個特定網站、關鍵數據中心或公司結構。
因此,不存在 SEC 所提到的「文書工作問題」或「收款困難」等紅旗。比特幣的全部意義在於不依賴任何第三方;它是不可變的,也是可自我驗證的。比特幣只能使用與特定地址關聯的私鑰(Private Key)移動,如果您持有私鑰移動比特幣,世界上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可以阻止您。
當然,在周圍的生態系統中,難免也有一些不良的參與者。例如,依靠他人持有私鑰的人(而非自己持有私鑰)有時會因為第三方保管人管理不當、交易所倒閉或被駭客入侵而丟失比特幣,但這絕不是因為比特幣核心軟體失敗。網絡釣魚計劃或其他欺詐可能會欺騙人們洩露他們的私鑰。但這些屬於周邊犯罪或中心化實體騙局,與比特幣網絡本身無關。當人們使用比特幣時,必須確保自己了解系統如何運作,以避免在生態系統中落入騙局。
沒有預挖礦 (No Pre-mining)
正如事先提到的,中本聰在軟體公開、任何人都可以開採時,他所有的硬幣才一一透過挖礦產生。在獲得比特幣方面,他沒有給自己帶來任何獨特的特權與優勢,他同樣不得不花費電腦算力和電力來獲得比特幣,這在早期階段對保持網絡的正常運行與安全至關重要。而且白皮書是在程式發布及挖礦開始前就公開,如果其目標主要涉及個人金錢收益,這將是不尋常且極具風險的。
與比特幣這種非常開放和公平的推出方式相反,許多後來的加密貨幣(Altcoins)並沒有遵循相同的原理。具體地說,許多後來的代幣都有一系列預先開採(Pre-mined)的概念,這意味著在項目公開之前,開發者會預先保留大量代幣給自己和早期內部投資者。
例如,以太坊 (Ethereum) 的開發商在被更廣泛的公眾擁有之前,為自己和早期投資者提供了 7200 萬個代幣,這佔了以太坊當時代幣供應量的一半以上,這是一個群眾外包(crowdsourced)項目。而瑞波實驗室 (Ripple Labs) 則預先開采了 1000 億枚 XRP 代幣,其中大部分由瑞波實驗室直接擁有,並逐漸開始向公眾出售其餘部分。這也是為什麼它曾被美國證監會(SEC)指控出售未經註冊的證券。
除了這兩個,無數其他較小的山寨幣也都被預先開採並直接出售給公眾。雖然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提出有利於預開采的項目治理理由,但這無疑偏離了比特幣純粹去中心化、公平啟動的初衷。比特幣開創了純粹的公平競爭先河,從根本上杜絕了龐氏騙局中「底層資金供養頂層發起人」的坐享其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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